郊卫〔2024〕147号
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体现工作质量。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年终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2月9日-12月20日
二、考核依据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2、《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郊卫〔2024〕31号);
3、《铜陵市郊区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实施 方案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郊卫〔2023〕192号);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组成员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由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区妇计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等人员组成。其中纳入“两卡制”管理的项目采用系统线上考核,获取考核时间段全年的工分值及质量系数。
老慢性病真实性、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项目、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项目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结核病项目管理、免疫规划项目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采取现场考核,获取工作数量和考核分值。
四、考核要求
(一)负责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收集好辖区村卫生室的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管理组织(超过3人的村卫生室需要提供)等台账资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结核病管理纸质档案在村卫生室的要及时收集汇总到负责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准备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体检花名册和相关台账资料现场备查。
(二)负责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收集汇总好2024年全年预拨至辖区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文件和资金凭证,以及绩效考核方案、对村卫生室开展季度考核资料、日常培训等。
(三)负责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妥善安排好日常工作,对照《铜陵市郊区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做好迎检工作, 保障年终考核有效实施。
五、考核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分。
附件:2024年度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 目年终考核行程安排表
铜陵市郊区卫健委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