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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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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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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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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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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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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推动调度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工作,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1件信访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典型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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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正在省级审定中,相关问题整改正在有序进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1件信访问题已办结12件,剩余问题相当部分处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中、整改正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防林典型问题整改进展:已印发《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吴桥村违规采伐长江防护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计划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一是就近在郊区周潭镇异地选址实施300亩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其作业设计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已根据作业设计落实设立标识牌、防火警示标牌等相应措施。
二是开展原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防治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共完成坡面撒播草籽4.04公顷,完成率100%;完成混凝土截(排)水沟2619米,完成率约69.8%;完成土质截水沟794米,完成率100%。
三是开展原地森林抚育管护工作,抚育管护提升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共完成油茶补植375株,完成率约86.8%;完成油茶整形修剪15556株,完成率100%;完成施肥、扩穴培土4500株,完成率约28.8%。
四是印发《郊区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制度》,规范林木采伐证核发审批行为。印发《关于开展长江防护林项目全面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郊区长江防护林管理的通知》,对全区封育期内5000亩长江防护林管护情况开展排查,排查发现的8个问题已全部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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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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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2025年环委会工作要点和郊区生态环境水、气、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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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2025年水、气、土工作要点,确保2025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达到市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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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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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级做好钰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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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现场验收通过,已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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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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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协调安徽阳美昌福改性塑料项目总量,审查大禹混凝土预制件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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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复安徽阳美昌福改性塑料项目颗粒物总量,VOCs总量指标,市生态环境局已审批。大禹混凝土预制件扩建项目环评已审查完毕,待企业现有环保问题整改完成后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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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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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推进产废10吨以下及小微企业年度申报工作;开展2024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督促郊区环境统计名录库中相关企业完成年度环境统计填报工作,开展第一轮审核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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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郊区环境统计名录库中相关企业完成2024年度环境统计填报工作,开展多轮审核上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审核要求予以整改补充上报。
已完成33家10吨以下及小微企业年度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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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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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枫沙湖水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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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管领导邀请中国环科院专家会商枫沙湖生态修复项目,区相关部门参加,就项目招投标方式、目标可达性、建设内容、是否需要配套资金等方面进行研定,根据区政府部署,由周潭镇委托金诚集团代建,采取EPC模式组织实施,目前由金诚集团编制招投标文件,我局会同区有关部门跟踪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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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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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针对六个乡镇的初步整改建议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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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设计单位、跟审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确认需纳户的管线路径走向,并实地勘测管线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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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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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排放监管,稳步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耗材更新;做好污染天气减排应急响应;加强重点场地扬尘管控,深化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治理;做好城区范围物料堆放行为巡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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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落实《郊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2.继续做好臭氧治理攻坚,进一步开展涉VOCs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排查工作,编制相关企业清单,本月督促1家企业按照周期更换治理设施耗材。3.继续加强滨江大道、铜港路等重点道路沿线包括道路、工地、码头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调度物业保洁公司、沿途企业、码头加强洒水抑尘工作;对接海螺新材料公司加强对经开区拆解园道路洒水。4.加强建筑工地及取土点等施工作业扬尘源头管控。重点检查龙山路项目工程龙山路与铜都大道交汇处土方覆盖及湿法作业落实情况;检查中迪4S店停车场土方回填作业运输泼洒导致扬尘问题,督促立行立改。5.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通过高空瞭望及人工巡查发现火点,通知属地进行处置。6.认真开展元宵节禁放工作,安排工作小组成员对区内禁放区域开展禁放巡查,加强宣传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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