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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0R21447/202407-0010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转发关于做好水灾受损农房排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0
有效性: 有效
转发关于做好水灾受损农房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 16:56 来源: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

近期降雨造成部分村庄受涝、房屋损坏为全面掌握水灾农房受损情况,做好损坏房屋修缮加固工作,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水灾受损农房排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农房受损情况排查

各乡镇办要及时组织各村对水灾受损农房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掌握房屋倒塌及受损房屋损坏情况,为开展修缮加固和灾后重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受损房屋排查可分为三种类型: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等情形,构成整幢危房)、一般损坏房屋(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等情形,构成局部危房)。

请各乡镇办结合省住建厅《汛期和水灾后房屋安全自查要点宣传挂图》,及时组织自查,认真填报水灾受损情况统计表,724日前书面签章报送我局。

二、做好受损农房分类处理

各乡镇办要根据排查情况,按受损情况分类处理。对倒塌房屋,要做好安全警示提醒,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对严重损坏房屋,没有加固价值,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要予以拆除。对一般损坏房屋,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修缮加固方案,有组织地实施修缮加固措施,修缮加固后方可让群众返回居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坚决杜绝水退后因居住受损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巡查

各乡镇办要加强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监测,因水灾受损成为CD级危房,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改造

各乡镇办要把农村水灾损坏房屋排查和修缮加固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明确专人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损坏房屋的排查和修缮加固工作。同时,要做好损坏严重房屋的监控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并及时将情况反馈住建主管单位。

联系人:沈婍,电话:2896675

 

附件:1. 汛期和水灾后房屋安全自查要点宣传挂图

2. 水灾受损农房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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