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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K16452795H/202410-00004 组配分类: 价格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铜陵市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铜陵市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10:54 来源: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优化城区道路通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政府定价目录》、《铜陵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制定铜陵市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区域

根据铜陵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范围划分为核心区域、非核心区域。具体收费范围、区域划分由市公安部门和市住建部门共同确定。

二、收费标准

1.小型车:核心区域:机动车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5元/辆,以后每1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非核心区域: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4元/辆,以后1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2.大型车:核心区域:机动车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9元/辆,以后每1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非核心区域: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8元/辆,以后1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3.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其他按上述标准收费。

4.小型车7座(含)以下客车或蓝色牌照的机动车;大型车: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车型,主要指黄色牌照的机动车。

5.收费时间为:7:30-19:00,当日19:00至次日7:30为免费时段。

6.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7. 包月收费及有关优惠政策由运营管理单位在不超过上述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三、执行时间及相关要求

以上收费标准自铜陵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项目建成起执行。收费单位在开始收费前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做好路内停车收费的宣传工作。在收费场所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