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悦江实验小学> 校园安全> 安全制度
索引号: 1234567890/202401-00002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悦江实验小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铜陵市悦江实验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2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悦江实验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2 17:08 来源:悦江实验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104号)》文件精神,为统一实施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校长室要强化对学籍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和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疏于学籍管理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学生合法权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有效规范常规工作。

认真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做好“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常规工作为切入口,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规范操作,管理有序,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台帐,并及时归档。

三、努力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学生小学入学时,在学籍系统上注册获得学籍,学校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二)加强入学注册和电子学籍档案建档管理。小学新生入学时,由监护人领取《义学生信息采集表》,并如实填写,由学校核准后录入学籍系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注册获得学籍。新生的学生信息于当年9月底锁定,如需修改,须经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才可更改。

  (三)进一步规范学籍变动。每学期开学,学生都应及时报到、注册。学校要加强日常监控,对未按时报到注册或擅自离校的学生,要做好劝其返校工作,如不能返校的,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及时上报给当地政府,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将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移入学籍变动库。

  对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升级、跳级、留级等学籍变动,学生或监护人应根据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手续,严格规范转学,经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在学籍系统中变动学籍。

  外省转入学生或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首次跨省转入,可通过新建学籍方式建立学籍和电子学籍档案。通过新建学籍方式建立学籍时,系统将到省服务器内检索有无该学生注册记录,如已有记录,则按省内转学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2.来铜务工或投资人员需要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在铜居住证明、独生子女证、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须明确,并有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

5.每学期末要及时做好学生成绩信息、评价信息、奖惩信息等必填的数据的采集及录入。

四、休(复)学办理规定。

(一)、办理条件

1.休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息2个月的;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

2.复学:休学期满,可以继续学习的。

(二)办理程序

1.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后签署同意意见报教育行政部门;

3.因病申请休学的到指定部门复检;

4.符合休学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学校上报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并备案;

5.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因病休(复)学须提供市级医院或市级传染专科医院出具的疾病(或康复)诊断证明及有关附件;

2.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它学校上学;

3.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须明确,并有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

五、统一规范学籍电子化管理的要求。

1.使用专用计算机进行学籍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学籍,分类保管书面学籍管理资料。学籍管理人员能够准确掌握学籍管理政策和熟练使用学籍管理软件。

2.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及其补充通知,认真、规范办理学生的学籍手续。学籍变动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有关书面材料要立卷存档,作为学籍审核中确认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的依据。对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一定要及时变更其学籍信息,对确定已经辍学的学生,在变更其学籍信息的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3.使用学籍管理软件,要认真填写学校信息(学校名称以学校公章为准)和学生信息。

六、建立学籍审核制度。

1.建立学籍审核制度。学校每学期审核一次学生学籍。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学籍变动手续的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的准确,并及时上报区教体局。

2.学籍审核要保证学校名称、代码、年级和班级设置等学校基本信息的准确、学生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的规范和完整;在校生数、毕业数、招生数、学籍变动情况等各种学籍数据要保持一致。

3.学籍审核中要特别关注:招生和毕业学生情况,一年级新生学籍审核以“学生信息采集表”为依据,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学籍。上学年休学与本学年复学情况,辍学情况,转学和借读学生情况。防止辍学不登记、休学和复学的学生不吻合,转学和借读无手续,流动人口子女不标注的情况发生。

八、建立学籍管理数据保密制度。

1.由于学籍管理信息涉及学生及家庭的情况,必须予以保密。各校都要建立学籍管理数据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学生基本信息不公开、不扩散。

2.要加强技术安全工作,防止“黑客”攻击,保证学籍管理在相对封闭的系统内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