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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79644540XP/202405-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1 发布日期: 2024-05-11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09:29 来源:郊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关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 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相关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同时纳入区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五、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全省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要求,按规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5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铜陵市郊区江北三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三方协议

 

区住建局

2

 

郊区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项目

区住建局

3

 

铜陵市郊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

区商务局

4

 

区教育局闲置校园校舍资产处置

区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