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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1023829E/202406-0003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郊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郊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郊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8 15:26 来源:郊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郭宏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发展老洲山药的提案”(8-3-35号提案)收悉,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注重宏观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比较明显。我区各类名优农产品数量丰富,虽已发展出“大通白姜”、“枞阳媒鸭”、“普济大米”区域知名品牌,但是“老洲山药”、“老洲小籽花生”等地方特有农产品知名度和产业规模仍存在不足。

二、原因分析

经农业部门人员实地走访调研和咨询相关技术专家,现将“老洲山药”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专业基础研究不足。山药属于小作物,提供给科研院所的山药研究经费很少,山药新品种选育缺乏资金支持;山药主要靠无性繁殖,种性保持能力较强,生产者可以自己留种,制种公司缺乏研制和推广山药新品种的积极性;山药栽种和收获费工较多,在农艺和农机结合方面与国外差距很大,专门针对山药生产和加工的机械设备研究较少。

(二)生产规模较小,产业化程度不足,品牌效应较弱。山药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因素依赖度高,由于受传统种植方式的影响,山药规模化、集团化、产业化组织形式应用较少。导致专业化程度低,集约化难以实现,不利于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的推广应用,限制了山药种植规范化的实现,使得山药的产量和品质难以保证;小规模种植加上组织化程度低,决定了大多数农户集生产与销售于一身,不是完全的市场主体,缺乏市场意识,对市场需求和产业动态了解较少,谈判竞价能力低,致使收益不能最大化,又进一步制约了山药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

(三)加工技术落后,销售渠道单一,产品附加值低。市场无专门山药收购加工企业,未形成完整产业链;据了解,我国山药加工企业采用较多是通过加热空气烘干的加工技术,新技术工艺和加工机器采用的较少。国外先进的真空速冻干燥技术由于技术推广和成本等因素,在国内未得到广泛的应用;山药加工产品局限于饮料、糖类、杂粮几个方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三、下一步打算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山药的地域性较强,根据不同地区独特的气候环境,依托当地特有的优良品种,扩大种植面积和规模。区农业部门和老洲镇政府将根据“精品农业和精细农业”的发展策略,科学规划,进一步合理布局山药的栽培区域,在区域规划发展上,巩固和发展现有老洲镇老湾山药种植区域,扩大种植面积规模。

(二)积极促进山药生产产业化和品牌化。加强对山药生产加工类企业的招引力度,形成种薯繁育及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产业带。积极推进特色品种选育、高效栽培技术推广、生产、销售、加工一条龙建设,打造“公司+合作社十基地十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通过对老洲镇山药历史文化的发掘和宣传,申请政府部门的认证,建立山药地理标志,合并包装传统价值和现代商业品牌进行品牌的培育和壮大。

(三)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或出台各种扶持政策,引导山药种植区农民、加工企业和科研机构从事山药产品的种植、收购和研发,以用于山药研究试验、示范推广新成果、新技术等。加强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鼓励科技人员下乡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引导成立山药生产、销售、加工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中介组织等农业互助合作组织,解决种植山药的技术、销售和加工难题,加强农户、科研院所、加工企业和各流通组织的合作,建立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体系。

感谢你对我区特色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分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韩玉巍

联系电话:289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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