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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0R21447/202505-0003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局长 刘剑政策简明问答】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2
有效性: 有效
【局长 刘剑政策简明问答】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2 10:43 来源: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购房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是多少?

202481日至2025731日止,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

(二)购买新建商业办公、车库储藏室等非住宅的补贴分别是多少?

 202481日至2025731日止,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地下车位等非住宅商品房的,由同级受益财政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此前我市执行的有关补贴政策与本次补贴政策不一致的,本次为准。

(三)申请购房补贴时,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间如何界定?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涉及铜官区、郊区、经开区的购房补贴向铜陵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涉及义安区的购房补贴向义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具体流程,待制定实施细则后予以公示。

(五)人才房票政策与上述购房补贴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已享受人才房票、人才安居等购房政策的,同一房屋就不再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二、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如何执行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自20245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3.325%

解读人:刘剑

联系方式:0562-289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