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市场局>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索引号: 11340711F11220227W/202409-00033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国庆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6
有效性: 有效
国庆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9-26 15:27 来源: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饮食安全要注意
 国庆假期适逢秋季,是肠道传染病的流行高发季节,饮食安全尤其要注意。日常要注意保持餐具、厨具和厨房环境卫生的清洁;食品、食品加工工具(砧板、菜刀等)、食品储存容器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物加工要认真清洗、烧熟煮透,尤其是畜禽肉、蛋和水产品;食品储存要科学合理,烧制菜肴、熟食等在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2小时,冰箱里储存的食物要及时加工食用,避免长时间冷藏冷冻;食材选购要注意新鲜度,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肉、禽、水产品和发霉的粮食、蔬果、豆类。
二、就餐订餐需谨慎
外出就餐应选择资质齐全、环境卫生好的餐饮单位,避免在路边摊点或不规范的餐饮场所用餐。点餐时尽量选择热加工菜品,谨慎食用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凉菜拼盘等菜肴;点餐前要仔细查看菜品份量,按需点餐,剩余饭菜主动打包,杜绝餐饮浪费;倡导使用公筷、公勺,预防食源性传染疾病,文明就餐。
网络订餐时要认真查看入网商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注意查看商家照片,尽量选择口碑和卫生条件好的商家;收到外卖食品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物是否受到污染。
三、采购食品要留心
购买食品应选择到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理性看待打折促销活动,按需购买。选购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要购买“三无”食品。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