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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安徽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郊应急行政许可公告〔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规定,郊区应急局对安徽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受理,经对申请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符合许可条件,准予许可。
单位名称:安徽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私营工业园
证书编号:皖铜郊危化经字[2024]006号
法定代表人:吴德红
证书有效期: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许可范围:石油原油、氨、二甲醚、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碳化钙、甲醇、汽油、甲醇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煤焦油、煤焦沥青、蒽油乳膏、蒽油乳剂、萘、氢氧化钠、氢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液化石油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
批准经营方式:批发(无储存设施)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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