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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0031055296/202502-0004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郊区铜山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15:47 来源:铜山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7月1日起对全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作出调整。本次调整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类。市辖区和枞阳县标准有所不同。市辖三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至月人均1030元、618元、83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月人均721元、412元、62元。铜陵市枞阳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月人均分别不低于935元、561元、75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月人均分别不低于655元、374元、57元,具体由枞阳县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