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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求职者 三、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 3、求职意向 4、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四.办理流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 3、求职意向 4、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个人最多跑一-次。 六、收费情况:无 七、办理地点 灰河乡服务大厅
八、办理流程 1、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办理就业登记; 2、社区、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予以初步受理审核; 3、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予以审核确认; 4、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予以审批并告知结果。 九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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