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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组织机构 乡食安办 二、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食安委的决策部署。统一安排部署全办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制定全办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工作规划,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是分析全办食品安全形势,组织重大课题研究,推动解决区域内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三是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投入保障,推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监管体系,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社区和办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 五是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综(六)合治理水平。 六是统筹协调指导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案件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七是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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