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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资助参保和医疗费用救助,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具体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今后根据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适宜适度确定。2024年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
资助参保金额(元)
个人缴费(元)
医疗救助起付线(元)
救助
比例
年度救助限额(万元)
倾斜
大病
报销
特困人员
380
0
90%
3
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2万的,超出部分再次按60%比例倾斜救助。救助金额超20万的,须报政府批准。
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低保对象
325
55
90%(因重特大疾病住院)
75%(非因重特大疾病住院)
2
返贫致贫人口
70%-80%
20%-30%
1500
70%
监测人口
190
3000
60%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100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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