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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监督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郊区水土保持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县级为主、分级负责、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形式提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举报受理部门:铜陵市郊区水利局
举报电话:0562-2896953
举报邮箱:83245469@qq.com
邮寄地址: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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