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安铜办>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113407110031054658/202405-00018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郊区安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6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5-16 15:06 来源:郊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4年1月1日起,全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1100元/人月提高至1210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由1510元/人·月提高至165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