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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6月5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铜郊)市监处罚〔2024〕99号
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耀进车行
92340762MA2RUJ6J47
谢耀进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5.31
2
(铜郊)市监处罚〔2024〕109号
铜陵市郊区连富车行
92340762MA2PWTBU23
谢连富
2024年06月11日
(铜郊)市监处罚〔2024〕100号
铜陵市郊区陈瑶湖爱国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铜陵市郊区陈瑶湖爱国车行
周爱国
当事人于2024年1月25日购进了一台雅迪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R2889Z)进行销售,经抽检,上述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主动履行,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账户
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6.06
铜郊市监处罚〔2024〕124号
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南舟幼儿园
未按照要求对餐具清洗消毒案
吴香桃
未按照要求对餐具清洗消毒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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