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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667906513P/202406-00026 组配分类: 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郊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铜陵市郊区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III级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3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铜陵市郊区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III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30 08:18 来源:郊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受长江上游来水和近期强降雨天气影响,我区江河湖泊水位迅速上涨。截止6298时,长江横港站水位13.45米,超设防水位0.95米;桂家坝站水位14.51米,超设防水位1.01米;枫沙湖水位11.91米,超设防水位0.41米;小陈瑶湖水位10.03米,距设防水位0.47,全区防汛形势日趋严峻根据《铜陵市郊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区防指研究同意,决定自202462918时起,铜陵市郊区防汛应急响应IV级提升至III。现命令:

一、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科学调度,做到镇包村、村包人,层层压实防汛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乡镇(办)防汛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会商,要按照防汛预案有关规定,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防控区域、防控对象、防控岗位上,科学组织布防、抢险工作。区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强化会商联络机制,及时分享、通报相关信息,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全面进入防汛工作状态,泵站全力开机,全力排水抗涝。

三、进一步突出防范重点。大通镇重点要做好江心洲、澜溪老街等危险区域人员提前转移和安置工作。老洲镇、陈瑶湖镇、周潭镇、灰河乡要切实加强陈瑶湖、枫沙湖等重点内湖水域、外护圩等防范工作,前置防汛抗洪物资装备和抢险力量,加密巡查频次,一旦发现险情,果断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桥南办要切实加强城市低洼地、积水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防守,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做好积水排涝工作。铜山镇、安铜办等涉及水库和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办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和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细化预案方案,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区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严禁出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执行市防指各项调度指令,对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289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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