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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铜陵市郊区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质效考评工作的报告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质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铜医保中心〔2023〕4号)文件要求,郊区医保局于本月中旬组织对辖区内2022年有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考评,现将具体考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考评涉及的医疗机构
本次医保工作质效考评郊区共涉及六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陈瑶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铜陵市郊区周潭镇中心卫生院、铜陵市郊区华康医院、铜陵市市立医院铜山医院、铜陵市郊区悦康医院、铜陵悦江怡和医院。
二、考评的情况
陈瑶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情况,扣2分;在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激励守信、惩戒行为方面扣1分;未开展医保基金内部考核和考评,扣1分;未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扣1分;存在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约谈的,扣3分。合计扣8分,扣除不适用指标分13分,综合考评得分79分。
铜陵市郊区悦康医院: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扣1分;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情况,扣2分;可报销费用占比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平均值,扣1分;在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激励守信、惩戒行为方面扣1分;未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扣1分;存在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扣7分(发现两次扣4分,被约谈扣3分)。合计扣13分,扣除不适用指标分13分,综合考评得分74分。
铜陵市郊区华康医院:无就医流程,扣0.5分;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情况,扣2分;可报销费用占比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平均值,扣2分;在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激励守信、惩戒行为方面扣1分;未开展医保基金内部考核和考评,扣1分;未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扣1分;存在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约谈的,扣3分。合计扣10.5分,扣除不适用指标分13分,综合考评得分76.5分。
铜陵悦江怡和医院:病历书写不规范,扣1分;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情况,扣2分;在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激励守信、惩戒行为方面扣1分;未开展医保基金内部考核和考评,扣1分;存在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扣8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被约谈扣3分,公开曝光扣3分)。合计扣13分,扣除不适用指标分13分,综合考评得分74分。
铜陵市郊区周潭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情况,扣2分;可报销费用占比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平均值7.54个百分点,扣4分;在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激励守信、惩戒行为方面扣1分;未完成药品、耗材集采任务,折算之后扣1.92分;未按时按量完成医保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扣2分;未定期开展医保基金考评的,扣1分;未开展两次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扣1分;存在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约谈的,扣3分。合计扣15.92分,扣除不适用指标分9分,综合考评得分75.08分。
铜陵市立医院铜山医院:未推行医保医师积分管理制度及医保政策培训,扣2分;病历不规范,扣0.5分;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情况,扣2分;在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激励守信、惩戒行为方面扣1分;未完成药品、耗材集采任务,折算之后扣2.8分;未按时按量完成医保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扣1分;定期开展医保基金考评的,扣1分;未开展两次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扣1分;存在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约谈的,扣3分。合计扣14.3分,扣除不适用指标分9分,综合考评得分76.7分。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检查组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不是很熟练,开展起来都有一定的困难,建议医保中心多组织此类的培训,加强检查组人员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2.考核指标并不是适应所有的医疗机构,尤其是郊区体量比较小的医疗机构,建议市医保中心不断完善考核指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郊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学习质效考评相关内容,不断给质效考评指标多提改进意见,为医保中心不断完善考核指标添砖加瓦,争取质效考评工作做得一年比一年好。
铜陵市郊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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