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郊区交通运输局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体要求及时间。综合现场踏勘及评价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初审意见。 第三步: 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于行政许可的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