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水利局> 水利领域> 河湖管理> 河湖长制工作
索引号: 11340711MB1624202B/202406-00001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机构: 郊区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河长办5月新闻汇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4
有效性: 有效
河长办5月新闻汇编
发布时间:2024-06-04 10:48 来源:郊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河长制5月新闻汇编

第一周

5月2日,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重大安全隐患,全力筑牢汛期安全防线,区河长办联合区水利局领导班子共同开展2024年度汛前安全检查。检查组一行走访了红旗站等对江排涝泵站及连通渠道,详细查看了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听取了关于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管理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同时要求泵站管理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水利工程设施高效稳定运行,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提前做好防范措施,确保2024年汛期来临之前,设施能够安全有序运行,有效抵御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

第二周

为切实维护河道堤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郊区河长办联合区水利局开展了一次重要的行政执法行动。该行动以强化堤防安全监管为目标,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遏制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据悉,2023年8月30日,当事人周某某在横埠河南岸(青山段)堤防背水侧护堤地(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堆放渣士。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河道管理规定,对堤防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区水利局在发现该违法行为后,立即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然而,截至整改期限,周某某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鉴于周某某的违法行为及其严重后果,2023年11月14日,郊区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做出了罚款处罚。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强化河道管理,确保堤防安全无虞:

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在区河长办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明法律法规,强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经过充分沟通,2024年5月11日,当事人周某某最终缴纳了应缴罚款,表示将严格遵守河道管理规定,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第三周

近日,郊区镇携手开展河湖环境保护行动,志愿者们忙碌地入户宣传环保知识。经过共同同努力,河湖清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居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此次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文明新风形成。居民们反响热烈,积极参与,共同为绿色发展助力。未来,郊区将持续推动环保工作,共建美丽家园。

第四周

5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与码头运营秩序管理,郊区河长办组织开展了长江岸线暨长江码头巡查工作。此次巡查工作由河长办牵头,联合区水利局河道管理及安全生产部门共同参与。

巡查队伍沿着长江岸线仔细巡查,重点检查了长江码头的作业规范、环境整治及河道环境保护情况。巡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个别码头存在安全生产设备不规范的问题,已现场责令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

此外,河长办还就长江岸线的生态保护工作进行了宣传,向码头工作人员普及了环保知识,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

此次巡查工作不仅是对长江岸线生态安全的一次有力保障,也是向公众展示郊区河长办在保护母亲河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积极成效。未来,郊区河长办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第五周

根据郊区、无为市联合河湖长制工作部署,2024530日,郊区河长办与无为市河长办组织开展跨界江河河长制联合巡查, 相关乡镇负责人参加活动。此次巡查的目的是针对跨界河湖(枫沙湖)的养殖问题以及河湖四乱问题开展实地巡查。巡查组一行在无为市牛埠镇枫沙湖堤防集合,沿湖巡查,实地巡查枫沙湖、长江北岸沿线,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就问题进行现场交办,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巡查过程中,双方围绕跨界河湖治理中的难点、痛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商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推动跨界河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

下一步,郊区河长办将积极把区域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联手相关兄弟县区,常态化落实跨界江河联合巡查、联合会商、联合执法、联合治理、联合监测等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共商治理对策,确保郊区河湖水域岸线整洁,严防水环境污染,共建共享美丽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