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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评议、乡镇办审核、区审批”程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出现低收入群体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现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2023年底,我局已及时组织各乡镇办,通过完善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系统,对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计划进行了摸排。根据各乡镇办摸底,共向上申报30户改造任务。 二、实施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住建局高度重视《铜陵市郊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郊建〔2024〕20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工作,《方案》自2024年3月下旬着手起草,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131号)及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函〔2024〕10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对计划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并于2024年3月29日-4月1日通过郊区机关办公群,征求了区财政及灰河乡、大通镇、铜山镇、老洲镇、周潭镇、陈瑶湖镇、安铜办等各乡镇办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后才正式出台《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7部分内容,分别是(一)总体要求(二)基本原则(三)目标任务(四)保障对象(五)补助标准(六)保障方式(七)管理要求。 以下简要介绍几点重要内容: (1)2024年目标任务 2024年铜陵市郊区计划完成市住建局下达的3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大通镇3户、铜山镇1户、老洲镇18户、周潭镇1户、陈瑶湖镇6户、灰河乡1户。 (2)保障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此外,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不可同时享受。2016年以前实施的危房改造,且符合现行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经鉴定,目前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农户有意愿进行抗震改造的,可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上述情形,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办)审核、区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具体补助标准为:(1)经鉴定属D级危房、实施拆旧建新,补助3万元/户;(2)无房户实施新建,补助3万元/户;(3)经鉴定属C级危房、实施修缮加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房屋修缮加固补助1.2万元/户,其他5类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修缮加固补助1万元/户。农房抗震改造新建和加固补助标准参照农村危房改补助标准执行。 (4)补助资金拨付方式 农户改造结束后,镇村要及时初验及申报,区住建部门会及时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如验收中发现改造房屋仍存在质量问题,将现场反馈给农户,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会再次组织验收。一定是要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通过验收的,由镇村将农户的一卡通账户等资料提交至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在竣工验收后的30日内,通过“一卡通”财政系统将专项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卡发放至农户账户。 四、常见问题解读 (1)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有修缮加固、重建、无房户新建等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必须采用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实际中如原址地基不适合建房,也可以因地制宜拆除重建。 (2)修缮加固的重点是什么? 修缮加固的重点是消除旧有危房的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3)如何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有自建和统建两种方式,原则上由农户自建。只有当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时,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4)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方式有哪些好处? 从近些年实践看,自建能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主动进行质量监督,农户易接受。同时,可以利用质量合格的旧材料,降低建设成本。 (5)农村危房改造能否跨村购买他人(安全)旧房? 考虑到土地政策,跨村购买和跨村进行房屋重建不可以安排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6)农村危房改造是否可以采取房屋产权置换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可以在原住户和农村危房改造户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出面协调进行房屋产权置换。 (7)房屋产权置换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置换的房屋必须是安全住房。其次置换房屋必须是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置换甲乙双方要签订购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购房价格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捺手印,村委会要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上进行签字盖章。另外,农户置换入住后,要将原危房进行拆除。 (8)农村危房改造需要提升哪些功能? 农村危房改造要保障居住、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9)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基本要求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是为了保障贫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改造后房屋应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合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10)在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中重点要防止哪些倾向? 既要防止降低建设标准,又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 (11)活动板房等临时性用房建设能作为改造方式吗? 重建房屋应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不能以活动板房等临时用房作为改造方式。 (12)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质量主体责任由谁负责? 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取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 (13)什么样的家庭能算低保边缘户? 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14)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如何界定? “支出型困难家庭”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扣减认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低于户籍所在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由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 解读人:王灿 监督咨询电话:289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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