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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卫健委>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40711MB0U067252/202401-0001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面向社会意见征集】关于征求《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有效性: 有效
【面向社会意见征集】关于征求《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4-01-04 16:01 来源: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要求,现将《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请大家提出相关意见,于24日上午下班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281781221@qq.com,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卫生健康委  郑晓雯,电话:0562-2896841

附件: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郊区卫健委

                                       202414

 

 

 

 

 

 

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安心托幼行动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满足家庭托育服务需求,真正有效减轻育儿负担,促进我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普惠托位认定和管理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认定和管理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办法。

第三条  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的认定和管理,提升属地办托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认定

第四条 通过卫生健康委备案的托育机构都可参与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经认定的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普惠托位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内不得自行调整收费标准,有效期满后次年需重新进行认定。普惠托育机构发生变更的,需重新进行认定。

第五条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举办资质,事业单位性质机构取得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质机构取得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营利性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业务范围明确托育服务相关内容。实际运营满1年。

(二)三年内机构无责任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

(三)设立条件、托育质量参考《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分表》,评估分数应达到800分(含)以上,核心指标得分不得低于该指标总分的80%

(四)托大班每月保育费可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综合考虑当地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但都不应高于上年度城乡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铜陵市核定的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托小班、乳儿班每月保育费可较托大班向上浮动,但不应高于托大班的30%铜陵市核定的托育机构收费标准。

第六条 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认定时间为每年4月至6月,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自愿申请,向卫生健康委提交《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申报表》自评报告(附件2)。表中应明确已建成普惠托位数量关键信息。

第七条 卫生健康委汇总、整理托育机构申报材料。在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下,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专家组,按照有关标准开展评估工作。

第八条 评估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健康委向社会公布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省卫生健康委授予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牌匾。

第三章 有关优惠政策

 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凭备案回执到当地电、水、气、热企业办理。

第十条 在安心托幼行动期间,根据中共安徽省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规定,对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及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托位建设运营给予相关资金支持,遇国家、省作出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 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优先享受各级制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四章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退出

第十 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或停止办托的,需以书面形式报请卫生健康批准,并取消或者退回财政补助资金,其中,未达1年的退回100%财政补助资金,未达2年的退回75%,未达3年的退回50%,未达4年的退回25%。因不可抗力原因停止办托的,经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认定后,补助资金可不予退回。

第十 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卫生健康取消其资格,并报省卫生健康委(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应收回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牌匾),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并追回当年补助经费:

(一)未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违规行为的;

(二)不接受政府指导,未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的;

(三)违规组织婴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套取、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

(六)出现安全、卫生责任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申报表(样表)

2. 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自评报告

3. 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分表

 

 

 

 

 

 

 

 

 

附件1

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申报表(样表)

 

基本情况

托育机构名称

 

托育机构性质

 

负责人

及电话

 

托育机构类型

 

园所

地址

 

获得备案时间

 

备案回执编号

 

备案单位及负责人

 

 

园舍设施情况

设置

情况

独立 合建

活动室、盥洗室配套

  

安全、卫生制度

  

建筑

面积

m2

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m2

独立户外场地

m2

活动室

面积

m2

服务场所

性质

自有 R租赁

供餐情况

自行第三方

监控

设备

  

监控保存期限

        

保健室

  

服务

类型

全日托  半日托  计时托  临时托

养育照护计划

  

班额

规模

总计      

乳儿班    

托小班    

托大班     

混合班     

在托婴幼儿数

总计      

乳儿班    

托小班    

托大班     

混合班     

已建成普惠托位数量

 

教职员工情况

人数

总计

园长

保育

人员

保健人员

其他

人员

学历合格率

总计

%

园长

%

保育

人员

%

保健人员

%

其他

人员

%

专业合格率

总计

%

园长

%

保育

人员

%

保健人员

%

其他

人员

%

 

 

托育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托育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

                               

                

        

2

郊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自评报告

 

托育机构名称:                                           

自评分数

机构设置:           

安全卫生:           

员工队伍:           

保育照护:           

机构管理:           

必备条件项:         

核心指标得分:        分,得分率:       %

自评总分:           

        

 

 

 

 

 

 

 

 

 

 

 

 

 

 

 

托育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托育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

 

    


附件3

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分表

机构名称(盖章):                      

机构负责人:                级初审单位(盖章):             市级验收单位(盖章):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方法

评分办法

机构自评

县级初审评分

市级验收评分

必备条件

1.具有合法的举办资质,事业单位性质机构取得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质机构取得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营利性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业务范围明确托育服务内容。实际运营满1年。托育机构为普惠托育机构。具备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功能(此款不适用于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

 

查阅资料

无合法资质证明,业务范围未明确托育服务,实际运营不满1年,非普惠托育机构,不具备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功能的不能申报。

 

 

 

★2.取得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查阅资料

未取得备案回执的不能申报。

 

 

 

★3.三年内机构无责任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

 

查阅资料

出现责任事故的不能申报。

 

 

 

A1

机构设置

270

B1

40

▲4.托育机构名称符合相关命名规范。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20分,否则不得分。

 

 

 

5.取得县级及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评价为合格的卫生评价报告;自行加工膳食的,取得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加工膳食的机构须提供双方委托供餐协议书以及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消防合格检查。

20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A1

机构设置

270

B2

25

6.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合法的经费来源,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依法使用资金,不得挪用、占用或抽逃经费。

1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

 

 

 

7.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向家长出具收费凭据;无乱收费等现象。

15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15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B3

70

8.产权明晰,自有产权或租赁期不少于三年的租赁场地;园舍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远离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喧闹脏乱的建筑、设施、公共娱乐场所和集贸市场等环境地带;场地周围无污染源和噪音;采光通风良好。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9.婴幼儿生活用房设置在二层及以下,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范,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设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2㎡;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本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作为室外活动场地。

5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婴幼儿生活用房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0分。室外活动场地不符合要求扣15分。

 

 

 

B4

115

10.配备照明、通风、防暑降温和保暖等设备;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配备紫外线杀菌灯。各班应配有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每个生活单元应按相关的建筑规范进行分区,包括睡眠区、活动区、配餐区、清洁区、卫生间、储藏区等专用区域;其中睡眠区(房)配有符合婴幼儿安全与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和被褥等,确保11床。设有独立厕所,设置盥洗和如厕等相关专用设备,尿布台至少1个,流动水龙头数量与婴幼儿人数的比例为1:5,婴幼儿专用坐便器(或蹲位)至少2/班,小便器至少2/班;室内配有消毒柜、口杯架、毛巾架、保温桶等生活设施,确保12巾。

3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30;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A1

机构设置

270

B4

115

11.自行加工膳食的机构应设置满足供餐需要的厨房,且场地、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明厨亮灶及色标管理。非自行加工膳食的机构可不设厨房,但应设置与供餐规模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备餐间。备餐间不低于6㎡。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20;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2.机构内需设置办公室、儿童保健室、厨房(或配餐间)、洗涤消毒间等管理配套用房;儿童保健室配有观察室,设置流动水(代流动水)、儿童坐便器、观察床、身高计、体重秤、药品柜和紫外线消毒灯等卫生保健设施;配有体温计、消毒压舌板、手电筒、免洗手部消毒液等晨检用品。

15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15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3.玩教具种类丰富、数量充足,每班至少20种;符合年龄特点、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操作性和实用性强;婴幼儿绘本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生均5册以上;配备充足和适宜的玩具收纳柜或玩具架等;户外玩具和活动器械品种多样、数量充足,配置合理

15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15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14.机构设有保安岗(室);配备盾牌、钢叉、警棍、一键式报警系统等安保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烟感或喷淋系统,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15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15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5.设置全天24小时运行的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覆盖婴幼儿生活、活动区域和食品加工制作区域;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全园设有网络覆盖和配有计算机,每班配备音像播放、摄影摄像等设备。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未安装监控系统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达90天的扣20分。

 

 

 

A1

机构设置

270

B5

20

16.托育机构规模合理,班型和班额符合规定:

乳儿班(6-12个月)每班不超过10人;

托小班(12-24个月)每班不超过15人;

托大班(24-36个月)每班不超过20人;

混合班(18个月以上)每班不超过18人。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A2

190

B6

70

17.建立托育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度,制定卫生保健、场地设施、消防、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婴幼儿接送交接、一日生活活动组织和婴幼儿就寝值守等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有检查记录。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及其他安全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有1项内容不达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8.落实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有效化解托育机构的运行风险。

10

查阅资料

购买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9.制定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火灾、踩踏、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每半年向教职工和家长分别进行安全教育方面的专题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至少1次;每季度各班级开展1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全园开展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优先保障婴幼儿的安全。

3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20.建立饮用水管理档案;每半年进行饮用水水质监测1次;涉水产品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供水设备(设施)有日常管理记录;确保婴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1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1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A2

190

B7

30

2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厨房设有洗、切、烹、煮的专用区域;配有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等设备,做到生熟分开;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餐炊具消毒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把好食物采购、贮存、加工关;有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第三方供餐则查阅其《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1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1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22.每季度进行一次儿童膳食营养分析评估,通过专业膳食营养评估结果分年龄段科学制定每周食谱,并向家长公示,注重营养均衡,搭配合理,保证婴幼儿合理膳食;婴幼儿伙食与成人伙食分开;严格执行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及48小时的规定,专人管理食品留样并有记录;1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B8

20

23.建立卫生消毒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空气、餐具、家具、玩教具及图书、卧具、生活用品等七类对象的预防性消毒,并有记录。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B9

40

24.教职工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年组织所有在岗教职工做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及年检合格。

20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20分;每1人不达要求扣4分,扣完为止。

 

 

 

25.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特殊儿童专档管理,入园体检率达 100%,离开机构3个月以上返回时应重新体检;所有婴幼儿入园(所)时均查验预防接种证;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听力1次,每季度量体重1次;对婴幼儿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

20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A2

190

B9

50

26.婴幼儿出勤率高,对缺勤情况有追踪记录;保健人员做好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发现婴幼儿身体、精神、行为、发展等表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送医,并通知婴幼儿监护人。

1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1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B10

20

27.建立传染病防控、流程、预案、病儿隔离等制度;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工作;有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状态情况下的物资需求;按国家免疫规划督促在托婴幼儿进行计划内预防接种。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A3

170

B11

70

28.托育机构3个班设专职负责人1人,4个班以上设专职正、副园长(主任)至少2人;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或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29.保育人员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接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职业资格证、育婴员或婴幼儿照护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混合班1:7

3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30分;每1人不达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30.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炊事人员按规定配备,持证上岗。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人不达要求扣4分,扣完为止。

 

 

 

A3

170

B12 

20

31.建立培训学习制度,制定有效的培训学习计划;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园内培训,每季度至少1次。

1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1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32.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岗位知识培训等,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水平。

1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

 

 

 

B13

40

33.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热爱婴幼儿照护事业;不得聘用有犯罪记录的、吸毒记录的、精神病史的和虐童记录的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托育服务的。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人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聘用不适宜从事托育服务人员的扣20分。

 

 

 

34.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尊重婴幼儿人格,维护婴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婴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婴幼儿,无体罚、变相体罚现象。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B14

40

35.机构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任用和聘用有规范程序,各岗位人员档案健全、信息详实,如人员身份证明、基本情况、学历证明、职业资质证明、附有年检时效的健康证明等。

20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20分;每人每项不达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36.按规定与员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协议);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20

查阅资料

现场座谈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扣20分。

 

 

 

A4

200

B15

40

37.坚持儿童优先,保障儿童权利;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婴幼儿全面发展;提供支持性环境,细致观察婴幼儿健康状况;理解和熟悉其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及时给予积极的回应。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38.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和游戏,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B16

80

39.尊重婴幼儿的生长特点;重视顺应喂养和情感交流;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每天游戏时间不少于3小时。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40.保育照护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合理安排每日饮食、饮水、喂奶、如厕、盥洗、清洁、睡眠、穿脱衣物、游戏等活动;正餐间隔时间33.5小时,午睡时间不少于2.5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寒冷、炎热季节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可酌情调整。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41.各种活动中注重提供小组化、个别化的交流互动;集中统一活动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便于保育人员多与婴幼儿进行面对面地个别交流。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42.参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要求,提供符合年龄特点的玩具材料和图书;组织形式多样的阅读、游戏、运动等活动,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操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保护婴幼儿的好奇心,有初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A4

200

B17

80

43.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和反馈制度;定期与婴幼儿监护人沟通婴幼儿发展情况:乳儿班(6-12个月)每月1次;托小班(12-24个月)每季度1次;托大班(24-36个月)每季度1次;混合班(18-36个月)每季度1次。

3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3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6分,扣完为止。

 

 

 

44.培养婴幼儿规律作息、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生活行为习惯,如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漱口、定时午睡、定点定量进餐等;为婴幼儿学习生活自理提供良好条件,指导婴幼儿学习和掌握生活自理的基本方法,如自己用水杯喝水或用小勺吃饭,正确穿脱衣服鞋袜、洗手洗脸等方法。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45.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关注个别差异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3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3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A5

170

B18

50

46.规范办托。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严格按制度执行;有执行过程和检查结果的记录。

30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3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47.实行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健全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伙食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有活动制度、记录和活动计划及总结。

20

查阅资料

现场座谈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B19

30

48.规范招生,招生简章或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政策,实事求是,无违规、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1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

 

 

 

49.建立收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采集、更新,按规定向备案部门报送信息。

20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A5

170

B20

40

50.机构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20

查阅资料

达到要求得20分,否则不得分。

 

 

 

51.利用社区资源扩展婴幼儿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与家庭、社区共建;通过社区联动、互联网+”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养育指导;为社区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定期组织社区早期教育服务活动每年至少2次。

20

现场座谈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2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B21

50

52.机构办托质量高、声誉口碑好、家长满意度高。对机构从业人员、婴幼儿家长、社区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

30

现场座谈

查阅资料

信息数据

满意度90%以上得30分;满意度80—89%20分;满意度70—79%15分;满意度低于70%不得分。

 

 

 

53.在办园思想、机构管理、保育照护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积极为其他机构提供机构管理和队伍培养等方面的帮扶与指导。

20

查阅资料

全部达到要求得30分;每1项不达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注:1.评估标准共53项,合计1000分。标项为必备条件,共3项;标“▲”项为核心指标,共21项,计500分。

2.评选有4必备条件,有一项达不到的,不得被评为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机构。

3.普惠性托育机构评估分数需达到800分(含)以上,核心指标得分不得低于80%

4.此表适用于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