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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K16452795H/202504-00009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郊区发改委行政许可条件(2024年本)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9
有效性: 有效
郊区发改委行政许可条件(2024年本)
发布时间:2025-04-29 16:26 来源: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项目申请材料原件合法有效;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