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粮食监管科室及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粮食流通监管、着力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根据省市《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现制定《铜陵市郊区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郊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22日
《铜陵市郊区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筑牢粮食安全基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持续保持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制手段管好涉粮企业,坚决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储备安全。
(二)主要目标。围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增质效、抓规范、促提升”目标要求,权利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始终出监管铁拳、不断织密法制铁网、坚决捍卫纪法铁规,以监管从严推动履责从实,以执法必严推动违法必究,不断提升依法管粮治粮质效。权利推动涉粮企业提升内控治理水平,压实企业运营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偏向苗头和擦边行为,坚决政治腐败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出发危机根本、屡禁不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规从业、依法经营。全力推动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进一步建强行政执法体系,深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执法能力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外部行政监管和企业内控治理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范围时间。“铁拳行动”范围涵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重点围绕政府储备粮食管理和其他各类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开展。“铁拳行动”贯穿2024年全年,12月份收官并总结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严肃开展“铁拳行动”重点工作
1、做实常规工作。对社会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监管。紧扣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有关通知明确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协调发力、权威高效的全链条监管执法体系。
具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定期巡查,结合春秋季粮食质量普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检查中发现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当场纠正并督促整改到位。依法依规履行执法督查职能,盯紧重要环节,督促粮食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把好新入库粮食关口。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有关规定,坚决打击违规销售、违规处置超标粮食、“出库难”等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岗前教育,切实收好粮食出库关。用好“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健全信息系统常态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将12325热线宣传情况纳入检查事项,督促粮食经营场所在显著位置张贴热线海报,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加强热线线索核查指导督办,确保在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加大“回访”力度,不断提升查办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2、做好关键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依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运用顶格处罚、从重处罚等法律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制度效力。既要杜绝“以管代罚”,又要防止“只罚不管”,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等情形依法依规包容审慎处置,对屡查屡犯、屡罚不改等问题坚决从严从重处置,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具体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直查快办、提级查办等手段,加大案件线索处置力度,严肃查办涉粮案件。适时对企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涉粮重大案件,进行重点通报。执行《粮食执法办案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和《铜陵市郊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同志进行约谈。按照制度规定,约谈问题频发涉粮企业,通报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做细规范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权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落实《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严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完善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非现场监管等工作机制。
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发布的行政执法文书,结合实际完善规范运用。按照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要求,规范执行行政处罚,确保法制统一、公平合理。
(二)扎实开展“铁拳行动”创新工作
1、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明确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力促行政执法聚焦一线、重心下沉。
具体工作:强化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执行等环节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检验。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着力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2、优化执法方式。综合运用签订承诺书、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引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加强合规管理,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既要防止执法“宽松软”等不作为问题,又要防止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乱作为现象,积极营造刚柔相济、严宽适度、过罚相当的行政执法工作氛围。
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企业开展“合规运营提升月”活动,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粮储局。认真开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回访”工作,认真听取粮食流通执法对象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安徽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依规开展举报奖励。做好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进粮食企业分类分级监管。
3、深化案例指导。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弘法”,用身边典型案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引导粮食经营者遵法敬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行政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作用。
具体工作:系统梳理“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按时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辖区内典型案例。开展一线企业、基层库点“现场说法”活动。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适当形式通报曝光重大典型涉粮案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督促涉粮企业守法经营、合规运营、诚信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认真开展“铁拳行动”筑基工作
1、提高法制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重点强化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法律制度,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学习掌握。督促涉粮企业建立学法知法常态化机制,着力塑造守法经营、合规运营良好生态。
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员学法”活动,以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制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主要负责人说法、基层党支部学法等多种形式,学好法律原文,学好涉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职责的条款内容,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粮能力水平。
2、加大培训力度。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分级分层培训,营造“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良好氛围,着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鼓励与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行政执法的能力。
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培训“砺剑行动”部署,积极参与、主动开展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行政执法办案、12325热线、行政执法证管理、监管能力提升等工作相关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3、强化人员管理。结合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抓好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注销或者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对在行政执法中作出重大或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先重用。
具体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编委《完善体制机制统筹加强粮食安全监管机构职能的意见》(皖编[2022]6号),确保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到位,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增补领域、年检等工作,建立本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并及时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铁拳行动”作为零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细化举措、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监管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将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本次专项行动与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市粮储局,同时报送1名“铁拳行动”联络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定期调度、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月20日书面报送“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工作情况,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三)注重示范引领。加强“铁拳行动”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粮食流通执法工作,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先进事迹,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促进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