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郊水利〔2024〕20号
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
准备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水灾函〔2024〕5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各项责任。要立足本地水旱灾害防御职责职能、任务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人员力量。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真正落实各水库“三个责任人”,完善山洪灾害群防群测体系建设,落实转移避险网格化责任制。
二、及早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堤防、水库、泵站、涵闸等影响防洪安全的重点部位、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在建水利工程、新建完工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程以及历年出现险情的险工险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时间,按时整改到位,汛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各地3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将适时组织区级抽查。相关统计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全面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各类水旱灾害防御专项预案,完成堤防、圩口(江心洲外滩圩)、水库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镇村两级防御预案编制工作。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要于3月20日前完成编制并报区水利局审查。各类预案、办法修订情况详见附件3。
四、全力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要建立完善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充实乡镇水利技术人员力量。各乡镇办要针对性开展各类演练,切实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水利行业专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工作,满足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需要。相关统计表详见附件4。
附件1-4实现动态清单管理,自2月底开始,请各乡镇办每旬末将附件1-4报至区水利局。
附:1.郊区____(乡、镇、办)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
2.郊区____(乡、镇、办)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
3.郊区____(乡、镇、办)预案、办法修订情况表
4.郊区____(乡、镇、办)培训演练及抢险技术专家统计表
2024年2月22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