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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1:45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联系电话0562-2896988;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理念,聚焦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拓宽公开渠道,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群众提供便捷、准确、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我办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39条,其中其他文件数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办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已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审查发布机制。坚持“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坚决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以及易引起负面舆情的信息等情况。二是建立定期核查工作机制。专人负责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复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办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公开信息层层审核,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业务交流,提升业务水平。三是配合第三方评估。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结果,找准存在的问题,对症解决。

2022年,我办自觉接受社会公众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三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办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补齐工作短板,严肃认真办理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努力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创新公开方式,健全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协同发声机制,构建上下协调、同频共振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及时准确为群众提供各类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