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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6:58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联系电话0562-2896988;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规定,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办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重要会议等政府信息。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58条,其中其他文件数21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办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先审后发”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二是不断完善单位信息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专人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速度,提升时效性与规范性。三是持续强化对政务信息的管理,高质量、高效率回应社会申请,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文件管理,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对照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相结合,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五)监督保障

我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统筹,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围绕公开内容,做到形式多样化、监督经常化,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进行隐私排查,坚决杜绝公开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期限和时间,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严格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同时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扎实完成信息公开第三方季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工作认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分类不够规范,公开内容对群众的吸引力不足。二是信息内容未能紧密结合部门的职能实际和工作实际,时效性和互动性没有真正体现,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片面性和局部性。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细化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的多样化,强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详细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具体的分类、规范相应的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相关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简明清晰、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积极回应群众的期待和诉求。三是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等方面下功夫,加强宣传教育,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