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信息公开logo

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7:10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综合各乡镇办和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报告全文主要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四号楼1016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96915;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郊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53条,同比增长23.23%。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抓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我区“奋进十四五绘就新蓝图”公开专题于9月初建成上线,细述我区十三五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规划解读等内容,充分展示 “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二是抓好郊区政策文件库建设。分类汇集我区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和权威解读,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兑现)为一体的 “一站式” 集成展示平台;三是抓好权利运行过程公开。狠抓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6项清单和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将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清单以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纳入主动公开。构建郊区机构职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信息专栏。创新打造回应关切专栏升级版,召开新闻发布会17场、在线访谈5场,通过多种回应措施及时为群企关心的热点焦点答疑解惑四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围绕防控动态、健康科普、疫苗接种、实时通报等公开2021年健康中国行动落实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企关切。坚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政策措施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和成效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受理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受理依申请公开投诉0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大实时读网频次,做实日常监测。提高政策文件公开质量,确保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的准确性,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政府信息有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狠抓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融合。实现访问路径、界面设计、信息标准、展现风格、栏目设置“六统一”,不断增强群众“一键查询,一网通办”新体验;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前端网页与后台发布显示不一致的栏目进行整改,规范化公开21个部门8个乡镇办的26个领域信息,因地制宜、重点推送基层群众、企业密切关注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等热点信。积极打造乡镇政务公开“样板间”试点,在大通镇建成全市首个乡镇级规范化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印发《铜陵市郊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10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修改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政务公开制度。按季度开展网上评测,常态化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落实,社会群众对我区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区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二是立足要点围绕考核标准联动管理。严把信息安全质量关,通过采取数据共享,信息互动的联动管理模式,对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的错敏词、错链、暗链等涉敏信息进行监控,确保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正常运行。三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年召开全区性政务公开工作布置、推进会4次,印发通报4篇次,政务公开办组织各类相关培训会议5次,参训人员4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9.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企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宣传推广的覆盖面还不够宽;二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发展不够均衡。部分单位认识还不足,仅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简单的事务性公开,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被动应付,连续性、衔接性较差,导致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三是部分单位信息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和技能掌握等方面难以做到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从政治的高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参与权。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和联系公众的沟通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