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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8:47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各乡镇办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19 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tljq.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联系电话0562-2896915;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郊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 号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民政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及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公开工作常态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19年度,共发布重大政策决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决策反馈情况、会议决策事项等决策信息87条;发布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问责、规划计划、决策部署执行、审计整改等执行和结果信息291条;发布清理与调整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管理和服务信息163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2192余条,其中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691条,“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事服务信息36余条。

二是重点领域公开细致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要求、公开主体、公开重点,对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内容采取项目集中展示的方式并按照事权对等原则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 2019年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110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845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716条,公共监管领域信息234条。

三是解读回应多样化。除文字、图片等常规方式外,还通过主要负责同志解读、专家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解读,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解读过程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全领域、全媒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工作。今年以来,区本级目录发布各类政策解读73篇。开展年度新闻发布会5场,发布微信微博主动回应网民留言160余条,组织开展在线访谈5期。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核、函询、办理、答复、邮寄、归档八个环节规范办理,依法、及时、准确处理群众的公开需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第一时间受理登记,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书形式要件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核,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19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包含线下(邮寄)申请2件。其中:区本级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答复5件;区直各部门和乡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答复7件;予以公开 4 件次;非本行政机关信息等无法提供的信息4件次;全部申请事项均按要求做好回复和不予公开说明工作。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深化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设置“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栏目,对全区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成果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精准化编制目录事项标准,共梳理出区本级和区直部门事项清单目录2047项,乡镇办事项清单目录632项,区直管社区事项清单目录59项。信息目录按照“5+X”形式分类整合,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打赢三大攻坚战”等专栏的基础上重点打造“涉企政策云平台”专栏,梳理涉企文件85份,以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为宗旨,进行企业家意见征集、政策图解、落实成效和涉企问答等要素集中展示。目前,按照“五公开”属性要求,已经完成区、乡两级目录修订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对乡镇办、区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指导,通过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工具远程指导服务200余次,“点对点”上门服务22家单位;二是坚持测评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增加省、市重点推进工作的分值权重;三是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开展季度政务公开测评,扎实完成省、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分析原因,逐项整改到位,确保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快速构建起新一轮政府信息发布体系。着力加强短板领域公开水平提升,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回头看活动。加大对公开水平较差部门和地区的调研指导频次及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先进部门和地区的示范效应,整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1

17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36

-437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

-11

30

行政强制

34

14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8

3085.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综合分析2019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本级、各区直部门、乡镇(办)在本级政策解读中均为薄弱;二是重大建设项目和三大攻坚战等板块信息缺失较多;三是信息维护不到位,部分要素信息以网页链接形式发布,致使后期页面无法打开;四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零散,信息公开质量差。

2020年,郊区将继续对标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在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规范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上下功夫,推动服务和创新,实现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群企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一是围绕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内容;二是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有效解读,从而保障各部门政策解读信息的规范化;三是各单位要抓住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关键点,查缺补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发布的规范性与及时性,按月或季度有序、科学、合理地公开重点领域相关结果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