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协助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等相关人员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六)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褒扬、零散烈士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八)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