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铜陵市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内容
- 征集渠道
- 征集意见反馈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铜陵市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3日前通过留言功能在线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由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汇总给铜陵市郊区教育局。
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时,请注明来文单位或者个人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铜陵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总结前期课后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满足感。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区政府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区相关单位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二)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主要是指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具体服务内容,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三)组织方式。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特色课程。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区教育局组织遴选,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供学校选择使用。
(四)服务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课程结束后至17:30期间。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结束时间一般不晚于21:00。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并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主导,建立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区教育局指导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后全面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按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教育共同确定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另文发布)执行收费。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按市教体局会同财政、人社共同制定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另文发布)执行补助。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负责补贴。
(三)严格规范管理。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通过课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线上学校排课、学生选课、家长支付、课程评价等功能。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四)强化检查督导。区教育局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区督学办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督导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确保安全稳定。区教育局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明确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和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均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学校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校参与课后服务校外人员的资格审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